
- 索 引 号: FZ00142-2500-2025-0000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2025-01-22
- 标 题: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2024年福州市产业协同保护与运营中心和福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名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市监知维〔2025〕14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4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州市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运营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榕市监规〔2022〕6号)和《福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工作方案》(榕市监规〔2022〕9号)精神,为加快建设福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加快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和运营机制,全面提升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更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福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四创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列为2024年福州市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运营中心,福建师范大学等3家单位列为2024年福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见附件),有效期三年。
我局将对上述建设单位予以授牌,并在人才培训、业务规范制定、基础数据资源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的支持和指导。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每三年对建设单位进行一次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中心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各建设单位须遵循通知要求,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度规范,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标准,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要丰富服务内容,创新产品,高效服务创新创业主体与社会公众,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高效转化,支持产业升级与创新。各建设单位需定期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工作及年度进展,重要动态及时上报。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对本辖区各建设单位业务工作开展、信息资源建设、相关人才培养、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建设单位规模化、层次化、规范化发展,及时总结改革成效,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政策,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局转报辖区内各建设单位的阶段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等情况,重要工作动态要及时报送。
附件:2024年福州市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运营中心和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名单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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